平凉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落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压紧靠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安排部署及时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五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王旭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协作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和市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通报会,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坚决有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白振海先后多次对审计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压紧靠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举办市直部门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市纪委监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提升整改效果。
(二)整改责任紧而又实。相关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高效落实。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举一反三,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被审计单位自觉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逐项逐条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贯通协同更加顺畅。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甘肃省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将审计移送问题整改作为监督重要内容,推动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巡察部门将审计查出重要问题纳入巡视巡察内容,推动被巡视巡察党组强化审计整改。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与落实机制,厘清审计整改各环节职责,“三类监督”贯通协同、衔接顺畅、配合有效。
(四)审计整改成效显著。市纪委监委、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平凉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在预先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按整改时限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三类,对每一类整改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及标准,清单式管理,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和对外实时交互。通过整改,9个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进度、14个建设项目完成建设任务、7个建设项目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3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8项20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2条,整改率88.78%。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将2023年预算执行中收回的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督促预算单位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卡结算管理。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预算法》规定,在调整预算中,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列到款项及单位。
3.关于财政资金统筹不够到位问题。8个部门将2022年非税收入专户结余资金和应缴未缴财政款于2023年6月底前已全部上缴国库。
4.关于法定债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财政部门通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收回再安排等措施,加强债券资金管理。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上缴结余资金等,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
2.关于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通过归还专项债券资金、加快支付项目资金和上缴结余资金等措施加强整改。3个单位完善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5个部门单位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3.关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完成医院等级评审上报准备工作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任务,建立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监管机制。1个单位超标准收费和中药饮片加价超比例,单位相关负责人被主管部门进行了约谈。行业管理部门取消1户不符合条件企业补助资格。
4.关于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1个单位对医疗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处理过期医疗耗材。1个单位按规定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1个单位注销2个闲置银行账户,1个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落实不相容岗位管理制度。
5.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5个单位调整账务,1个单位上缴结余资金。1个单位清理收回了预付款项,1个单位收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2个单位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理,1个单位增设银行存款日记账,加强财务管理。
(三)关于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运行,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基础,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上缴未解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全面规范问题。按照《预算法》要求,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中,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及上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编列到款项,按规定设置了预备费。
3.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将2023年度预算按规定进行报批,对滞留未拨资金重新安排使用,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4.关于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不够到位问题。2023年3月采取清缴非税收入、盘活存量资金和重新安排使用沉淀资金加强资源统筹管理。
5.关于财政支出管理质效有待提升问题。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部门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将财政收支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和自评。1个单位加强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核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1项目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完善工程资料签审手续。1项目单位收集整理36个单体项目环保资料,委托验收出具环评报告,2个单体项目完成消防验收。1项目单位对3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项目单位3个单体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1个单体项目上报财政审定。
(2)关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17个未开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3个已开工建设,1个可研报告已批复,2个正在编制可研报告,1个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5个未按期完工项目正在加快施工进度。3条道路施工进度缓慢项目已完成征收路段道路绿化等建设。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补偿款原始资料不齐全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对贷款利息资本化进行了调账处理。
2.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县(市)编制完成了《2022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土地整治复垦利用方案》,与农商银行签订了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金融支持协议,2个县(市)制定了“三类户”差异化再补助办法。1个县制定搬迁户贷款财政贴息方案。1个县(市)5个乡镇完善了搬迁户镇村两级公示。1个县对154户城镇安置户396人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1县(市)对8户搬迁户撂荒地全部复垦复耕。
(2)关于项目资金、资产闲置问题。1个县(市)对1个未实施产业项目进行调整。1个县1项农特产品提升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1个县(区)联合设备供应商组织开展云巡诊包操作使用培训,确保设备正常规范使用。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县(市)对迁入区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群众自建房制定整改方案,收集房屋确权所需相关资料推进整改。1个县对搬迁户原宅基地拆旧复垦进行验收。1个县按合同约定,对1个产业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对2个产业项目资料完成归档移交。1个县5个乡镇建立物资采购管理台账,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
(4)项目建设进展缓慢。1个县(市)已对搬迁户原有旧房进行拆除。1个县对8户搬迁户迁出区土地复垦复绿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4个县(区)9个产业项目完成建设任务,1个县6个产业项目已完成验收。1个县2个产业项目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2个县(市、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内控管理,严把现金提取审核。2个县将二次沉淀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1个县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个县(市)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医疗单位事业收入全部纳入2023年预算,同时加强政府股权投资管理,补记政府股权投资。
2.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3个县(市、区)18个国有房屋主体单位通过减免房租或者延长租期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1个县(市)规范了9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落实“减证便民”行动要求,取消2项审批事项证明材料,24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8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规范项目评审管理,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评审机构评审项目。
4.关于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1个县(区)衔接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个县(市、区)取消4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培训资格并收回补贴。2个县(区)采用集中开班或深入田间地头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1个县督促2所培训机构完善财务制度。2个县(市)按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实施意见,开展中小微困难企业认定工作。1个县(市)取消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加码扩围资料,扩大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覆盖面。2个县(市)安排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就业见习。1个县(区)制定《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注销8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失业证。1个县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对5名认定不准确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变更。
5.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1个县(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其中1个建设项目正在建设,2个建设项目已完工,5个建设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补充签订1个建设项目合同,重新约定价款结算方式,2个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督促相关企业提交履约担保函,2个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被主管部门约谈,补充完善2个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日志。1个县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个县退还履约保证金。1个县(市)3个项目单位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文件条款设置等。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盘活闲置资产,2个单位补记固定资产。2个单位按规定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其中对3个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对1个维修项目办理竣工决算。
3.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资产年报报告范围不完整问题。市财政局压紧靠实责任,提升报告编制质量,编报2022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2023年资产年报时,将本级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全部纳入编制范围,补记政府股权投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结果看,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单位能够严格落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但仍还有23个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一是分阶段逐步推进整改问题15个,主要是个别建设项目未完成工程结算、未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未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等问题,因整改涉及部门多,需要履行相关程序,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完善整改措施,逐步推动整改。二是立行立改问题8个,主要是未制定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金融支持措施、个别搬迁户财政未贴息、资产闲置等,因整改期限未到,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推进整改。
对上述问题,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立破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统筹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更加有效整改合力。强化整改协作,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职能,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三是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真正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效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整改效能和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