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关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若干措施》

  • 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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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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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酒泉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关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若干措施》。

《措施》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审计工作整体谋划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构建贯通协同监督格局、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对加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提出了明确措施。

《措施》强调,要强化审计机关政治属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中心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措施》明确,要形成一年至少召开两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每两年至少听取一次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要建立健全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工作机制,重大事项首先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对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实现一定周期内的审计全覆盖。要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年度审计项目立项调研和论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要扎实推进融合式审计项目组织形式,最大限度拓展审计覆盖面。同时,要加强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干部管理监督、财政监督等各类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高效发展,着力构建协同联动的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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