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
为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效,加强审计全流程质量管控,近日,平凉市审计局系统谋划务实举措,制定出台了《平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审计组为主体,靠实各环节审计质量控制责任,为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共9章106条,明确了审计组、业务科(中心)、项目实施单位、审理审定、审计整改、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审计质量控制职责、标准及措施,体现四个特点:
一是紧盯现场推进审计任务落实。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明确组长、主审、组员的岗位职责,层层压实岗位责任。通过建立审计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审计现场重点核查事项,全面反映审计任务、审计责任人、完成时限等相关内容,确保审计查证问题清楚、定性定责准确。
二是分级管控规范审计业务文书。紧密衔接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审计质量三级复核制度,有效压实审计质量分级管控责任,提升审计业务文书质量。对审计组报告的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反馈采纳、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起草、审计业务会审定及业务文书审核流程、文书送达及上报归档等有关审计业务文书管理方面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范。
三是明确标准提升审理工作质效。厘清审核、复核、审理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对审理工作原则、审理理念、审理条件、资料准备、审理内容和时限、台账登记、审理意见采纳、提前介入及现场审理、兼职审理等审理工作管理方面的具体操作提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突出审理重点、提升审理质效,确保审理工作覆盖全面、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四是强化责任完善质量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强化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参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计业务各环节存在的质量责任情形、责任界定、责任追究形式及途径、责任人处理、追责程序、救济权利、回避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督促审计人员增强法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作者:王磊 审核:王耀军 责任编辑: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