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内部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平凉实际,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机构不仅是部门、单位专职经济监督机构,同时也是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对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发挥“预警前哨”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和企业党委(党组)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体制,为内部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意见》强调,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方法路径,积极推进以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后、事中与事前审计相结合转变。要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
《意见》要求,要持续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按期将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统计报表以及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报送市审计局备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要明确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把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不断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规范管理,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作者:梅小龙 审核:王耀军 责任编辑: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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