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抓审理 全程把控提质效
——平凉市审计局出台《重大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办法》保障审计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部署,进一步提升重大审计项目质量,强化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近日,平凉市审计局制定《重大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前移审理关口,规范工作流程,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和指导,着力推动解决审理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以有效的制度保障全面提升全市审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办法》指出,跟踪审理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全程跟踪、突出重点、及时高效的原则,对市本级组织实施的审计时间长、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社会影响深的重大审计项目实施跟踪审理,范围涵养了重大举措落实、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审计任务等内容。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办法》详细界定了审计组和法规审计科室职责,要求审计组须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取证单和工作底稿,及时向法规审理科提供跟踪审理所需资料。法规审理科负责对审计组报送的资料进行全面审理,重点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取证单及审计底稿的规范性和逻辑性、问题定性及整改要求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等进行审查,及时出具审理意见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三是规范审理流程。《办法》规定,跟踪审理应在重点审计事项已审结、审计组长或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等审核签字,但未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之前进行。审理组进点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有重点地对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审理。审理内容包括审计程序执行、实施方案执行和调整、取证资料获取、工作底稿编制及问题定性处理等5个方面22条重点事项,通过全面细致地审核审理,保障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四是压实审理责任。《办法》要求,审理意见书将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审理组对审理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审理质量。审计组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将跟踪审理意见书等相关资料归入审计项目档案,形成工作闭环。
(撰稿:梅小龙 编辑:王煜 审核:王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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