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贯通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近日,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政协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指引(试行)》,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协同高效,切实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工作指引》围绕监督力量整合、信息资源共享、成果转化运用等核心环节,系统构建了多项协同机制。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双方定期沟通交流,统筹谋划协同监督事项,政协可结合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确定民主监督选题,审计机关可将政协关注的重点领域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实现监督靶向有效对接。二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双方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共享相关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用,为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建立人员交流机制。明确了人员互派、联合调研等具体路径,双方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监督的聚合点与切入点;此外,政协可以选派专业相关的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计人员也可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市政协民主监督、调研视察等活动。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政协将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依据,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审计机关则关注政协民主监督反映的突出问题,将其作为确定审计重点的参考,并推动将民主监督成果纳入审计整改督查范围,确保监督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形成工作闭环。
政协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督对象、内容和形式上具有高度的兼容性与统一性 ,共同肩负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任。此次协同工作指引的出台,是审计机关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途径,旨在打破监督壁垒,推动两者优势互补、同频共振,实现“1+1>2”的监督倍增效应,为审计更好地服务宏观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开辟了新渠道。
(撰稿:王磊 编辑:王煜 审核:王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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