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资金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本市有关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审计工作指南、制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拟定本市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直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务收支。
4.市财政投资和以市财政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市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助基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监督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平凉市审计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单位执行机关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设10个科室和1个中心:办公室、法制科、社会审计核查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宏观政策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电子审计中心。共有编制49人,实有干部职工47人,其中公务员38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聘用人员1人(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1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审计局单位预算收入98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68万元,上年结转58.45万元。预算支出982.13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48.6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6.5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提标和车改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万元,比2016年增长335万元。
(三)非税收入
2017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43万元,较2016年增加310.69万元,增长87%。主要增长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提标和车改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增加购买社会审计专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6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3.医疗保障支出15.85万元,较2016年减少6.14万元,减少28%。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0%。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5.培训费30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环境下计算机审计、全市“三农”审计中心人员及新进入人员培训等。
6.会议费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会议费用。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129.1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产生的费用。较2016年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购买社会审计专项。
8.政府采购预算28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大数据审计平台建设及采购办公电脑家具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